关于对部分新进教职工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文件精神和学校人事管理要求,现将对部分新进教职工进行试用期满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2022年4月30日试用期满的新进教职工,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登录人事管理系统,进入主页的“服务大厅”栏目,按要求填写《试用期满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全面、客观总结试用期期间的工作业绩和各方面表现。填写完毕,在线提交并打印《考核表》交所在单位。
(二)所在单位(部门)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核其对所在岗位的适应能力和履职情况。
(三)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对考核对象做出评价,形成考核结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相关要求
(一)试用期满考核结果是新进人员的岗位聘任、工资定级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认真、客观、公正考核,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二)请各单位(部门)于5月13日前将《考核表》和党政联席会纪要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明德楼433室)。
联系人:李丰,联系电话:6575701。
附件:试用期满考核人员名单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