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我校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依托“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重大人才培养计划,促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7〕25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重点
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要重点关注学术技术重大原始创新,重点从基础科学研究、尖端技术方面我国具有比较优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领域推荐人选;对有潜力的中青年领军人才,要努力支持、积极推荐。
二、选拔条件
推荐人选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选拔条件按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7〕25号)的规定执行(见附件)。
三、推荐程序
1.请各单位做好本次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人选,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2.推荐人选须填写《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通过软件生成),所填信息生成后缀名为“.PRU”的文件,于4月14日前发送至gdszk@imut.edu.cn,并报送纸质《登记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3.人事处汇总推荐人选材料,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充分酝酿后,确定正式候选人,经学校研究后上报人社厅参评。
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