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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特岗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

2019年06月11日 cf 点击:[]

关于调整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特岗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工作意见的实施办法》(内人专字[2000]6号)、《关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特岗补贴和住房优惠待遇的补充通知》(内人发[2001]119号)的规定,院士、博士生导师、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后、博士享受特岗补贴,现就特岗补贴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特岗补贴的人员范围及标准

院士2000//月,从批准的下一个月算起;

博士生导师1000//月,从批准的下一个月算起;

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00//月,取得资格并聘任在正高级岗位,从批准的下一个月算起;

博士后400//月,取得博士后研究证书后的下一个月算起;

博士300//月,取得博士学位证书后的下一个月算起。

二、发放方式

2018年之前,为避免一次性发放扣税过多,特岗补贴逐月发放。经与计财处咨询, 2019年国家税务改革,个人所得税按全年收入计税,一次性发放与逐月发放扣税一致。2019年特岗补贴为5月发放一次,9月发放一次,不在岗人员不享受特岗补贴。2020年起,拟定于每年1月份发放全年特岗补贴。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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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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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关于2019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内蒙古人社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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