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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上半年我校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通知

2014年03月10日  点击:[]

校属各学院

根据《关于认真贯彻刘延东同志在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内教语函[2011]1号)精神、《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内教语函[2011]2号)文件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在全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的通知》(内教字[2004]51号)的相关规定,要在全社会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并将其摆在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核心地位,要采取切实有效地措施予以加强。自治区文件规定全区各类高等学校学生应参加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学生经培训测试普通话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可获得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校准予毕业。

为了更好落实以上文件精神,加快普通话在我校的推广普及应用,提升我校师生综合素养,使师生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适应社会的要求并利于自身的发展,本学期普通话工作站将继续在新城校区和金川校区开设普通话培训班,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通过多种方式传达到每位教师每个班级每位学生,提前组织好本学院的普通话报名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新城校区普通话培训班

(一)报名时间:

2014年2月25日—3月12日(各学院组织报名阶段);

3月13日—3月14日(各学院报名负责人到计财处交费、到普通话站报名领取教材阶段);

报名交费截止日期:3月14日下午4点(恕过期不候)

(二)培训时间:

2014年3月22日、23日、29日、30日(双休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培训地点:新城校区(上课地点培训前另行通知)

(四)测试时间:2014年5月中下旬(详情测试前网上另行通知)

二、金川校区普通话培训班

(一)报名时间:

2014年2月25日—3月12日(各学院组织报名阶段);

3月13日—3月14日(各学院报名负责人到计财处交费、到普通话站报名领取教材阶段);

报名交费截止日期:3月14日下午4点(恕过期不候)

(二)培训时间:

2014年4月19日、20日、26日、27日(双休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培训地点:金川校区(上课地点培训前另行通知)

(四)测试时间:2014年5月中下旬(详情测试前网上另行通知)

三、报名方式

教师及工作人员168元/人,普通学生123元/人,民族预科部预科新生103元/人(以上收费包括培训费、测试费、教材费)。

各学院由专人负责报名和收费,费用收齐后统一交到计财处,携带交费收据复印件到普通话工作站报名并领取教材,报名时交电子版和纸质报名表,并要求有考生电子版相片,相片规格要求如下:一寸红底免冠照,相片大小390×567,格式为jpg或jepg,相片名称为考生身份证号码(特别提示相片上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报名表上的身份证号码一致),文件大小小于1M。报名表上所有个人信息将作为打印普通话证书的依据,由报名者个人认真填写,有误自负。

普通话工作站在新城校区办公楼506室,电话:6576236

有关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的相关内容可登录人事处网站(http://rsch.imut.edu.cn/)查询。

四、普通话证书的发放

测试后的1-2个月发放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将提前通知)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话水平培训报名表.xls

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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