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因私出国(境)及证件领用、归还流程
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暂行管理办法》,教职工严禁私自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必须交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统一管理。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必须严格履行本人申请,所在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查、校领导审签、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备案等手续。流程说明如下:
1. 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保存(有A、B两种可选择的方式)
A:本人通过电脑登录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rsxt.imut.edu.cn/),选择“在职人员出国申请” 或“退休人员出国申请”, 进入“信息填写”页面;
B:本人通过手机企业微信,进入“微人事系统”,点击“业务大厅”,在“我的服务”中,选择“在职人员出国申请” 或“退休人员出国申请”,进入“信息填写”页面;
在“信息填写”页面,填写信息,上传《承诺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点“保存”按钮。
《承诺书》请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因私出国”栏目内查阅、下载。
教职工申请因私出国(境),因不同的出行事由还要上传不同附件,除申请旅游外,访学、培训、参加会议等需要上传国(境)外的邀请函;探亲的需要提供亲属在国(境)外学习、生活、工作等身份证明材料;治病的需要提供国内主治医师的诊断证明、境外就医的建议和境外医院的预约材料等;70岁以上领导干部需提供健康证明。
2.在线报批,进入线上审批流程
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相关附件,保存后,点击“报批”按钮,即进入线上签批程序,本人可在企业微信微人事系统-业务大厅-业务办理-我的申请,查询审批进程。
3.领取证件
系统提示审批结束,即可到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428室领取证件。
4.学习《出国(境)行前提示书》
教职工在出国(境)前要认真学习《出国(境)行前提示书》,请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因私出国”栏目内查阅、下载。
5.交回证件
教职工归国后,须在7日内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回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统一管理。
温馨提醒:
因私出国(境)手续办理如需帮助,请拨打电话:6575959。
附件:
《出国(境)行前提示书》.docx
《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