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工大 人事字〔2020〕24号
 
 
 
 
 关于我校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 2020 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0〕28 号)要求和工作部署,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现将我校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要求 
 取得教师资格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必备条件,凡申报教师、实验、思政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博士学位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具备以下第1、2、3、5、6、7、8条;
 (二)非博士学位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具备以下第1—8条;
 1.师德承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好。
 2.学历:应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
 4.教育教学能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应当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高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免试;参加教育部中西部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国培示范项目合格的人员(须取得国培示范项目合格证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免试。
 5.普通话水平: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6.体检: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7.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公安系统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介绍信的到教研楼428出具)。
 8.近2年教学业务档案。
 9.其他: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医务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必须被医学院校聘任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并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以上课程(需任教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有效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必须已取得中级及以上医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方可申请认定。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间安排 
 (一) 申 请 人 网 上 报 名 。 登 录 网 址 : 中 国 教 师 资 格 网 (http://www.jszg.edu.cn)。网上报名时间:6月18 日-7月1 日请按照用户手册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现场确认点请选择“内蒙古工业大学”。 
 (二)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到人事处师资科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2日-7月3日。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 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不能比对的信息材料,使用 A4 纸复印,并交所在单位统一到人事处审验: 
 1.近2年的教学业务档案,含1年实习期; 
 2.体检合格证明一份(附件3);
 3.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与申请表上传照片一致); 
 4.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三)人事处整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的材料报教育厅审查。 
 (四)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管理机构核准备案,打印、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文件,尽快部署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间要求内完成网上申报,逾期网络确认窗口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认定材料。 对于弄虚作假或违规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将收回证书并将申请人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用户手册(申请认定人员用)
 3.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0 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