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学习的通知
各有关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处,中央驻呼单位人事部门,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人社发〔2017〕3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絡学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包括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专业技术人员;
(二)中央驻呼单位在我区参加职称评聘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乌兰察布市、通辽市、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学时和内容
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共30个学时,其中必修课为《专业技术人员工匠精神读本》,20个学时(含考试);另外10个学时应结合当前国际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形势选学选修课补足。公需科目选修课不考试,学时数计入学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总学时。
三、培训时间和学习登记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登陆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nmg.chinahrt.com)或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线学习栏目进行学习。学习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2018年4月30日,未完成2017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此时间段内进行补学,逾期不再开网学习。其他时间为网络维护时间,只能打印培训档案,请学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专业技术人员修够公需科目课时数,且必修课考试合格后,自行打印培训档案,将培训档案粘贴在本人继续教育证书上,交由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基地统一办理审验工作。各继续教育基地要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课和选修课的总学时计入当年继续教育培训总学时。
四、培训费用
2018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费用按《关于核定内蒙古人事培训中心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收费标准的函》(内发改费函〔2011〕526号)收取,30个学时共75元。学员自行登陆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进行缴费学习。
五、其它事宜
(一)各相关盟市人社部门、有关单位和继续教育基地应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网络学习工作,在接到此通知后尽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上网学习,并加强学员培训档案的登记、审验和管理工作。
(二)享受减免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相关政策文件、管理办法、学习流程等在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上公布。
(四)在电脑网页版学习的基础上,学员还可以下载移动端App(融学),与电脑版同步学习,支持下载课程、离线学习。
(五)为丰富学习内容,方便学员查询资料,在电脑端登陆后,学员可直接点击右侧国培图书馆、行业数据库(中国知网)、龙源期刊阅览室免费浏览和下载资料。
网络技术服务免费咨询电话:4000—666—099
网络技术服务本地咨询电话:0471—4960287
内蒙古培训教育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471—6944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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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