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工大 人事字〔2021〕7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45号)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候选人的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选拔范围和条件按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45号)的规定执行(见附件)。
二、推荐办法
1、请各单位做好本次选拔推荐的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人选,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2、被推荐人员须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申报表》一式3份(见附件),并附获奖证书、经济效益证明(经济效益须由有关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等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用A4纸复印1份后装订成册,连同单位推荐意见(或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纪要)与申报表电子版一并报人事处师资科,上报时间截止到5月18日,逾期恕不受理。
3、人事处汇总推荐人选材料,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并确定学校推荐名额和人选,经学校研究后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自治区人社厅参加选拔。
特此通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45号)
2. 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申报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5月7日